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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星光律师

  • :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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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222584808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
律师介绍

    潘星光律师,潘星光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熟悉民事业务,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积累大量民事案件办理经验。参与担任多家区级机关、国企、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类民间借贷类案件数十起,取得良好结果,得到当事人的好评。......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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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相关规定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来源:辛口律师
[导读]:   潘星光律师,辛口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

  潘星光律师,辛口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相关规定

  核心内容: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将为您详细介绍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采取什么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以及劳动安全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属于一种事故型犯罪,实践中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般都与安全生产事故相伴而生,那我国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如何处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有关直接人员在主观心态上只能表现为过失。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如何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致多人死亡;致多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而是只顾个人逃跑或者抢救个人财物,致使危害结果蔓延扩大的;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嫁祸于人的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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