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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星光律师

  • :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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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
律师介绍

    潘星光律师,潘星光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熟悉民事业务,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积累大量民事案件办理经验。参与担任多家区级机关、国企、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类民间借贷类案件数十起,取得良好结果,得到当事人的好评。......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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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理由辞职,能否获得补偿 临时工劳动合同的适用法律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来源:辛口律师
[导读]:   潘星光律师,辛口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

  潘星光律师,辛口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以个人理由辞职,能否获得补偿

  单位没有帮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填写辞职理由为个人原因。在数月后,离职员工请求公司以未缴纳社保而由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最后离职员工能否获得补偿为您一一介绍。

  以;个人原因;辞职,难以获赔

  金某系某机械公司职工,2009年7月入职。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今年1月,金某向该公司提出辞职。在离职申请表上,金某填写的离职理由为;个人原因;。今年5月,金某申请劳动仲裁,称因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故提出辞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要求该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最终,仲裁委裁决不支持金某的请求。

  评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但若劳动者以;个人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理由申请离职,并在此后以用人单位欠发工资、欠缴社保等为由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一般是难以得到支持的。

  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单位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缴纳社保为由不支持;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缴纳社保为由不支持。

  为您推荐: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临时工劳动合同的适用法律

  核心内容:本文由编辑为你介绍临时工劳动合同的适用法律。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

  临时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维权适用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延伸阅读:

  劳动合同期限分类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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