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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星光律师

  • :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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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16号
律师介绍

    潘星光律师,潘星光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熟悉民事业务,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积累大量民事案件办理经验。参与担任多家区级机关、国企、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类民间借贷类案件数十起,取得良好结果,得到当事人的好评。......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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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金赔偿金有哪些区别 员工拒绝加班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5日 来源:辛口律师
[导读]:   潘星光律师,辛口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

  潘星光律师,辛口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劳动补偿金赔偿金有哪些区别

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如下:

一、赔偿的条件较为严格,强调的是过错。

企业承担赔偿的主要内容。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条件较为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

相对赔偿来讲,经济补偿的范围较小且不是很精确。

当职工符合文件中列出的条件时,企业就应按规定向职工一次付清经济补偿金。

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

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职工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2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而赔偿金的支付未作出此类规定。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不是很精确是指大体上一年工龄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时间进行计算,赔偿金通常是指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员工拒绝加班合法吗

合法。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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